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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

意外

索償表格-意外賠償申請表

  • 賠償申請表第一部分由保單持有人填寫(若受保人年滿18歲或以上,必須於賠償申請表上簽署)
  • 賠償申請表第二部分由受保人之主診醫生填寫,所有費用由索償人承擔
  1. 醫療收據及收費單正本(費用明細表)
  2. 出院總結/出院紙副本(如適用)
  3. 化驗/X-光/電腦掃描/磁力共振/病理檢驗報告副本
  4. 中國內地醫院之病案首頁、入院紀錄、出院總結、每日醫囑單及體溫表副本(如適用)
  5. 列有診斷證明之病假證明書副本
  6. 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報告副本
  7. 由註冊醫生發出之X-光/職業治療/脊醫治療轉介信副本
  8. 其他保險公司或機構之賠償細算表(如適用)
  9. 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1. 醫療收據及收費單(費用明細表)副本
  2. 出院總結/出院紙副本(如適用)
  3. 化驗/X-光/電腦掃描/磁力共振/病理檢驗報告副本
  4. 中國內地醫院之病案首頁、入院紀錄、出院總結、每日醫囑單及體溫表副本(如適用)
  5. 列有診斷證明之病假證明書副本
  6. 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報告副本
  7. 由註冊醫生發出之X-光/職業治療/脊醫治療轉介信副本
  8. 其他保險公司或機構之賠償細算表(如適用)
  9. 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客戶須於意外發生後20天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於意外發生後90天內循以下途徑遞交索償文件:

  • 您的保險顧問;
  • 郵寄至「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壽險行政部-理賠組,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或
  • 親臨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

住院

索償表格-住院賠償申請表

  • 賠償申請表第一部分由保單持有人填寫(若受保人年滿18歲或以上,必須於賠償申請表上簽署)
  • 賠償申請表第二部分由受保人之主診醫生填寫,所有費用由索償人承擔
  1. 醫院收據及收費單正本(費用明細表)
  2. 出院總結/出院紙副本(如適用)
  3. 化驗/X-光/電腦掃描/磁力共振/病理檢驗報告副本
  4. 中國內地醫院之病案首頁、入院紀錄、出院總結、每日醫囑單及體溫表副本(適用於入住中國內地醫院)
  5. 註冊醫生/醫院轉介信副本
  6. 其他保險公司或機構之賠償細算表 (如適用)
  7. 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1. 醫院收據及收費單(費用明細表)副本
  2. 出院總結/出院紙副本
  3. 化驗/X-光/電腦掃描/磁力共振/病理檢驗報告副本
  4. 中國內地醫院之病案首頁、入院紀錄、出院總結、每日醫囑單及體溫表副本(適用於入住中國內地醫院)
  5. 註冊醫生/醫院轉介信副本
  6. 其他保險公司或機構之賠償細算表(如適用)
  7. 受保人及保單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索償程序 - 如客戶需要索償,客戶須於出院後或接受治療日期起計90個曆日內把所需賠償申請表連同所有證明文件循以下途徑一併呈交:

  • 您的保險顧問;
  • 郵寄至「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壽險行政部-理賠組,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或
  • 親臨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

死亡

索償表格-死亡賠償申請表

  • 賠償申請表第一部分由索償人/受益人填寫
  • 賠償申請表第二部分由受保人之主診醫生填寫,所有費用由索償人承擔(適用於保單生效少於2年,由保單簽發日或復效日起計,以較後日期為準)
  1. 受保人及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之核實副本
  2. 保單正本/填妥並加簽F部份之「保單遺失聲明」
  3. 死亡證/死亡公證書之正本或核實副本
  4. 入境處發出之身份證註銷證明 (RPO53A) (如適用)
  5. 剖屍/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死因裁判報告(如適用)
  6. 受保人之戶籍註銷證明(如適用)
  7. 海外納稅申報與預扣責任聲明書」(若索償人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或擁有美國人特徵如電話號碼/地址等)
  8. 「自我證明表格」(若索償人之通訊地址、身份證或護照號碼有任何一項並不屬於香港境內)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1. 受保人及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之核實副本
  2. 保單正本/填妥並加簽F部份之「保單遺失聲明」
  3. 死亡證/死亡公證書之正本或核實副本
  4. 入境處發出之身份證註銷證明 (RPO53A) (如適用)
  5. 剖屍/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書/死因裁判報告(如適用)
  6. 警察報告/交通意外報告/口供紙副本(如適用)
  7. 新聞剪報(如有)
  8. 受保人之戶籍註銷證明(如適用)
  9. 「海外納稅申報與預扣責任聲明書」(若索償人是美國公民或居民或擁有美國人特徵如電話號碼/地址等)
  10. 「自我證明表格」(若索償人之通訊地址、身份證或護照號碼有任何一項並不屬於香港境內)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客戶在得悉受保人身故後需儘早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循以下途徑遞交所需索償文件:

  • 您的保險顧問;
  • 郵寄至「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壽險行政部-理賠組,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或
  • 親臨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

危疾

索償表格-危疾保障賠償申請表(第一部分)

  • 賠償申請表第一部分由保單持有人填寫(若受保人年滿18歲或以上,必須於賠償申請表上簽署)
  • 索償危疾之賠償申請表第二部分由受保人之主診醫生填寫,所有費用由索償人承擔(請注意:若您未能在本網頁找到相關疾病之賠償申請表第二部分,請與您的保險顧問或本公司之客務服務主任聯絡。)
  1. 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病理檢驗報告副本
  3. 化驗、超聲波、X-光、電腦掃描及磁力共震報告副本
  4. 出院總結/列有診斷証明之病假証明書副本

**本公司可能會按個別個案情況要求遞交額外資料/文件**

索償程序 - 如客戶需要索償,客戶須於出院後或接受治療日期起計180個曆日內把所需賠償申請表連同所有證明文件循以下途徑一併呈交:

  • 您的保險顧問
  • 郵寄至「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壽險行政部-理賠組,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或
  • 親臨本公司之客戶服務中心: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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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三級甲等醫院及已接納之特選醫院名單